一、參保對象: 國有、集體、股份制、聯營、合作、私營、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工,農民合同工及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都必須參加失業保險。
二、繳費比例: 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費,職工個人按其單位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繳費。農民合同制職工及農民臨時工不繳納失業保險費。
三、失業保險待遇: (一)、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; (二)、失業人員患病就醫,申領醫療補助金; (三)失業人員喪葬補助金,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金; (四)失業人員生活困難補助金; (五)促進再就業經費。
四、委托本單位辦理失業保險: 提供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、家庭住址,填寫杭州市參加失業保險職工名冊(增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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