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址審批
凡不在涉外賓館、飯店、寫字樓設址均需杭州市公安機關外事管理部門審批。審批提供材料如下: 一、 機構申報審批全套材料。 二、 房產證。(尚未領取房產證的,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復印件) 三、 一年期以上房屋租賃合同原件。 四、 房屋租賃許可證。 五、 設(變)址申請報告。(由外服公司開具) 六、 注意事項:根據政府規定,外國機構常駐代表機構不能在民宅、農宅、軍產、政府機關用房和報社、電臺等要害部門設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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